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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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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北京的时候,一个人站在西客站的北广场,被烈日晒得头昏眼花,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聚了又散的缩影反而让人觉得空旷,一张张陌生的脸孔逆着光,看不见表情。我就想:如果这时候有个人伸出手说:跟我走吧!我一定跟他走。

    苏静安吐着烟圈,表情看不出激动还是淡漠:无助的时候我试过很多办法去寻找一个可以依赖的人,然后在清醒的时候再一次告诉自己:这个城市太现实了,到处是裸露的欲望,没有人愿意和我走一辈子,他们只想做一夜的过客。没什么不好,只能说明人们活的真实了,懒得冠冕堂皇了,知道爱自己了,也更势力了,谁都不愿意为别人、为自己找一份宁静淡薄的感情,只追求速度、简单和不负责任,你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孤傲的发霉。

    我不知道怎么辩驳。

    苏静安看着我:你知道被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拥抱是什么感觉吗?那种陌生的体温、陌生的气息,有时只是牵了一下手回到家里都会委屈得哭个不停------可年代变了,爱情是两个人上床最浪漫的借口,孤独是最可耻的一个,欲望反而成了最真诚的。时代赋予欲望和放纵的新名字是洒脱和懂得享受。

    我想起陆凌,我说:还是有真爱情的!

    苏静安笑:确实有,可那是在上个年代形成的,那时候人还很单纯,以为有爱就有了一切-------我也单纯过,曾经以为保健品店在卖红外线保暖内衣,现在想想多可笑------那时候因为爱很神秘所以认为爱是最高尚的,到了现在才参透,两个人在一起,不好的结果就是分手,一旦有了好结果,就难以避免的结婚、生子、柴米油盐,一辈子都可以预见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倒不如简简单单、及时行乐。

    她边说边用手抚摸小狗布布,小狗布布懒洋洋的张开小腿,享受着苏静安的手指在它肚皮上的抓摸。苏静安说:布布交给你了,你帮我养几天。

    你这次要去哪里?

    想去看海。回来给你带贝壳。苏静安把布布放到我的怀里,起身。

    布布看着主人离去可怜巴巴的掉眼泪,我从冰箱里拿出两个大西红柿,掰开喂到布布的嘴里。布布是条很奇怪的狗,特别爱吃西红柿,还喜欢仰躺着睡觉。

    苏静安是我认识的最懂得享受和放松的女人。每个周末、每个假期她都会从网络或者现实中找一个男人,陪同她去全国各地旅游、欣赏美景以及在浪漫的气氛下享受烛光晚餐和暖帐春宵。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放下工作、压力、负担和传统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闲情逸致的,大家通常都是懒洋洋的,一边躺着一边抱怨身材每况愈下却没有心情锻炼,或者在家里憋得快疯了却没有地方可去。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非常贪婪,非要生活给于各种功名利禄的诱惑才肯好好的活,另一种懂得享受细节,生活的每一个片断都可以成为他活下去或者活得更好的理由。

    韩薇刚刚睡醒,踢门出来,歪在沙发上无所事事。正好看到布布,便一把拉过去用各种方法进行蹂躏。布布委屈的小声哼哼,眼泪汪汪。我把布布抢回来,放到仓鼠大宝儿的笼子旁,两个宠物顿时隔着笼子互相亲昵地闻来闻去。

    韩薇傻笑:布布是公的,大宝儿是母的,它们俩要是产生了爱情,交配后会生出个什么东西?

    会生出韩薇。

    韩薇瞪我一眼,继续打着呵欠。

    布布在我的脚边蹭来蹭去,我突然想:也许我该给大宝儿买个伴?

    我带着布布去宠物店,里面形形色色可爱的恐怖的动物上窜下跳。我选了一只母鼠,韩薇看好了一只白色的公鼠,全部买回来分别取名二宝儿(公)、三宝儿(母)放在一个笼子里养,三宝儿没有大宝儿壮实又没有二宝儿能抢,只好捡一点人家吃剩下的馒头渣糊口,韩薇笑:动物界就是这样弱肉强食。

    布布看见三只老鼠,兴奋异常,边摇尾巴边围着笼子上下左右的闻,典型的狗拿耗子多管闲事。韩薇问我:要不要给霍小末打个电话,告诉他大宝儿的近况?

    有这个必要?

    韩薇夸张的说:当然,当初人家安插这个卧底在这里,就是为了以后有借口给你打电话------------

    正说着,门铃响起,韩薇从猫眼向外看,笑着对我说:有些人真不禁念叨。她打开门说: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霍小末乐呵呵的脱鞋进屋,韩薇忙制止:你们男性进屋就不用脱鞋了,会出人命的!

    霍小末蹲下系鞋带:最近总陪客户去吃日本料理,一进门就脱鞋,习惯了。

    带客户去也不说带我们去,小气巴拉的,以后还是别来了。韩薇趁机敲诈。

    正好我今天发工资,想吃什么我请。边说边看着我。

    韩薇挡在我们中间:霍小末,你要搞清楚状况,是我让你请吃饭----发工资了是吧,那好,我要吃鲍鱼、龙虾、燕窝、人参。

    成,大不了我卖血,要不卖身也行。

    韩薇厌恶的上下打量他,说:你还是卖血赚钱比较快。

    布布在房间里闻到了陌生人的味道,跑出来冲着霍小末叫,韩薇笑:人混到连狗都嫌弃,你也算是古今第一人了,不容易-------我进去换衣服,记住,这扇门---男人与狗不得入内。

    霍小末真是无奈了。

    我抱住布布,看着霍小末,他忙说:我最近太忙了,所以才这么久没来。

    我笑笑:关我什么事?

    霍小末摸摸鼻子,悻悻然的转换话题。

    我没理他,径自逗弄布布。霍小末就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半晌才说:挺想你的。

    韩薇换好衣服从卧室出来,用胳膊肘拱了拱霍小末的胸膛,揶揄的嘀咕:笨家伙,故意给你留了这么长时间,你就蹦出一句有用的话,服了你了。

    我假装没听见,韩薇假借穿针引线之名从霍小末那里敲诈来大量的好处,还威胁我务必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否则她就会在半夜用三个月没洗的丑袜子堵我的嘴。

    敢怒不敢言,天地良心,我是清白的。

    饭桌上,韩薇自顾自的狂吃,我挨着整面的落地玻璃窗坐着,霍小末给我夹鱼,我说:刺多。他就把刺剔掉再给我。韩薇低着头用暧昧的眼神瞄着我们。霍小末说:这个凉菜很酸,应该合你口。

    我点点头。外面已经有点暗了,热气腾腾的小摊子星星点点的出现,取代白天的繁华,华灯初上,照亮了白天隐藏着的陌生。在北京越来越有一种不真实地感觉,就好像我并不是在北京,而是在一个和北京很像的城市,仔细回想,却又说不出来哪里像、哪里不一样,也许我从来就没有来过,也从来不曾离开。上学的时候并没有这种感觉,是因为要扎根了所以才感到不安和彷徨?

    吃过饭,韩薇提议回学校附近转转。三个人搭上公交,车窗外的景物越来越熟悉。这趟公交车四年来我们不知坐了多少次,几乎闭上眼睛都知道每一个站和路过的每一处建筑。

    从哪一个巷子走进去拐多少个弯可以找到方圆几里之内最好吃的涮锅,琳琅满目的路边摊中,哪家的麻辣烫最好吃,哪家的羊肉串最香。还有路边长长的夜市,只要有时间,就一定能从中找到很便宜却很精致的衣服、首饰、小玩意!还有从学校北门到学青小区那一段我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的回家的路。

    我和韩薇像上学一样手拉着手走。路上有很多学生、情侣,花枝招展风华正茂,韩薇突然无限感慨地说:做学生真好啊!

    我们揶揄的看着她,她忙解释:上学的时候可以随便逃课,随便玩,不用负责任、不用担心生活费,不用考虑未来,可以拒绝一切柴米油盐的琐碎----

    话没说完,她就两眼冒着精光直勾勾的看着正前方臭气熏天的小摊子,那里有人津津有味的吃,有人捂着鼻子绕道而行。想当初我和韩薇也受不了那臭乎乎的味道,但看见那么多人不顾形象,吃的热火朝天,就鼓足勇气要了五毛钱的过来,两个人剪刀石头布,谁输了谁先吃。没想到,味道还真是绝了,从此我们大老远看见臭豆腐的摊子,便跟见了亲人一样飞奔过去,要上一大堆边吃边说“香”。后来和寝室的姐妹们打扑克,只要我和韩薇输了就跑到臭豆腐摊前,边装作无法忍受的样子边享受口中香嫩的味道,逗得姐妹们哈哈大笑,殊不知我们乐在其中。

    霍小末是闻不了臭豆腐味的,有一次我们硬逼着他吃了一块,结果吃完以后总有苍蝇绕着他嘴边飞,吓得他以后不管我们怎么威胁都不再动臭豆腐一口。韩薇要了两碗,珍宝般的捧过来,伸到霍小末鼻子前,霍小末躲开,韩薇看着霍小末的滑稽样突然问:如果现在秦悦让你吻她你怎么办?

    我忙把臭豆腐塞进韩薇的嘴,以免她在再冒出石破惊天的话。霍小末却认真的看着我,韩薇挣脱出来:来,吃一块,以示决心。

    霍小末闭上眼睛张开嘴,跟上刑一样坚决,韩薇用牙签挑着臭豆腐慢慢的在霍小末鼻子前晃,然后把臭豆腐移到嘴的上方,一点点放下去,马上要碰到舌头的时候再提起来,如此反复几次,霍小末紧张的低吟起来。他猛地闭上嘴巴冲韩薇吼:请你给我个痛快的好吗?乐得我蹲在地上直肚子疼。

    一转身,我突然笑不出来了。那个我一直无法忘怀的人就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我清楚地记着他从一个手脚细长、声音粗哑的半大毛孩子,蜕变成如今帅气成熟稳重的男人的每一步,我熟知他那卷曲的头发、深邃的眼睛、紧抿的嘴角、宽阔的臂弯和36度4的体温。

    他用对待普通朋友的口吻说:好久不见。而后与我擦肩而过,没有多余的话语,只是打个照面,只有客套性的问候。

    我盯着他的背影,看着他拐进学青小区。他依然住在那里,住在我们曾经的家里!

    我把手中的臭豆腐放在马路牙子上,笑说:韩薇,我们回家吧!

    霍小末把我们送回去,然后一个人沉默的下楼。我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水,咕咚咕咚的灌进喉咙,同时灌进去的还有我的一滴眼泪。这算不算有苦有泪只往肚子里咽,算不算坚强?我从来没有为纪风大哭过,但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悲伤吗?就是你从来不哭,时隔多年后想起来依然泪光潋潋。

    我和纪风从高一开始到大学毕业,7年了。

    我已度过的生命中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和他一起度过。而这已度过的生命中还包括懵懂无知的童年。我所有的生活、记忆甚至我成长的每一步都有他的影子,都有这个男孩子的气息。我已经不是一个人了,如果我死去,蒸腾出来的也是两个灵魂。我觉得我们是最契合的。

    可纪风说:秦悦,我在公司认识了一个女孩,我觉得她比你更适合我。

    也许彼此时间太长了,长到已经可以预见共度一生柴米油盐的琐碎无聊场景,所以才会毫不犹豫的放弃过往,去追求新的激情?

    韩薇问:很难过吗?要不要我陪你出去转转?

    我噗嗤一笑:难得你愿意出去转转!

    韩薇不以为然:如果你想,今天我就舍命陪着你!

    我觉得一阵恍惚,似乎有谁在同样的场景里说过同样的话。是我说的“如果你想玩,今天我就舍命陪着你”?彼时纪风要通宵玩传奇,我就在旁边的椅子上守候了一夜?还是我要在雨夜寻找小资情调淋雨散步时,纪风说的“如果你真的想,今天我就舍命陪着你”?我们曾经把对方视为最重要、最亲密的人,那些深厚的记忆怎是谁为谁做过什么,谁又亏欠了谁这样几个浅薄的问号能够抹去的?这些愚蠢的问题即使彻底捋清了结算了得到答案了,谁又会真的就好过一些了呢?

    我从不觉得纪风亏欠我,因为在他还爱我的时候,我确确实实能够体会到他一分一豪倾注在我身上的浓烈的爱,我只是不懂为什么他突然就不爱了,为什么他突然就离开了。

    亲爱的,做回我原来的爱人不好吗?

    霍小末忽然发来短信,问我睡着了没有?

    他似乎有一种魔法能够预见我的一切。无论他在哪里总会在我要沉浸在回忆中悲痛、难受的时候及时发信息给我:“外面下雨了”、“北极的雪是蓝色的”、“赤道有没有冰”、“一个人,他是你爸爸妈妈的孩子,可你却没有兄弟姐妹,这个人是谁”,诸如此类,五花八门。他从一开始就不给我缅怀过去的机会。也许因为回避,才会每次想起来都如同刚刚发生。人对刚刚发生的事是没有感觉的,因为还没有反应过来,待反应过来之后才会心痛,心痛久了才会变得没有知觉,而我似乎从未回过神来,从未面对纪风离开我的事实,心也从未痛过。

    我回:我睡不着。

    霍小末说:我一直在楼下没有离开。

    我透过窗户向下看,霍小末正蹲在路边的广告牌下面,抽着烟,神态寂寥。

    我蹲到他身边,手指头在地上画呀画,路灯周围飞舞着N多虫子,我裸露的肩膀被蚊子叮了无数大包。霍小末把衬衫脱下来盖在我身上,自己穿着背心忍受一波一波大小新老蚊子的袭击。边还找话题转移我的注意力。

    我用手指画了一个侧脸轮廓,又用掌心把它们抹去。我问:要不要我给你讲一个传说?

    霍小末扭头看我,我缓缓地说:希腊神话中有个恩戴米恩,长得俊美绝伦,当他看守羊群的时候,月神西宁偶然看见他,便爱上了他。从天而降,轻吻他,躺在他的身旁。为了永远拥有他,月神西宁使他永远熟睡,像死亡一样熟睡,躺在宁静永恒的山谷里。每一个晚上,月神都会来看他、吻他,他却从未曾醒来看看倾泻在自己身上的银白的月光---你觉得月神西宁这样做值得吗?

    霍小末微眯着眼睛看我,表情有些忧伤:你是说你自己,还是我?

    我仔细的看霍小末,看他并不十分帅但很有棱角的轮廓。

    当年在运动会上认识他的时候他是有女朋友的,大家都是有夫之妇和有妇之夫,对彼此没有任何幻想,所以为人处事作风都比较自然,甚至是比较夸张、尽量出洋相的,摔跤、喷饭、走路撞电线杆,丢人事几乎被我做尽了。

    如此相安无事了大半年。

    直到忽然有一天一个女孩子在食堂给了我一耳光。那一耳光真用力,打得我眼冒金星,我一趔趄,好不容易才稳住身体的同时,我看到霍小末慌张的跟过来拉住那个女孩子,以及韩薇、陆凌每人抡圆胳膊打那个女孩子耳光的情景,我大致明白了事情的原由。那女孩显然被吓着了,一愣一愣的,我在心里冷笑,你大姐我为了纪风跟别人打架的时候你还吃奶呢。霍小末过来看我的脸,那女孩儿这才反应过来,指着我骂:你不要脸,勾搭别人男朋友。

    我成了狐狸精?这个结论反倒让我笑出声来。我慢条斯理、顺着她的话说:是又怎样?自己没本事拴住男朋友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两女一男的争斗中最懦弱无耻的就是你来找我算账,要么你管住他,要么你就去杀了他,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没有一点愧疚于你!

    霍小末还要检查我的脸,我甩开他,坐回座位上继续吃我的饭,韩薇陆凌警告的瞪了霍小末一眼,也坐下来,那女孩子自顾自的蹲在地上哭,没有人理会她。

    纪风匆忙赶到的时候我饭都吃完了,他抱住我问:到底怎么回事?我使劲抱住他,终于哇的哭出来,刚散的人群又重新聚集起来,又出现一个男主角,戏码当然更好看。霍小末不理会纪风,只是不停的对我说: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韩薇笑:难得来食堂吃顿饭,竟然遇到这样好笑的事。

    陆凌跟着起哄:可不是,我们得给霍小末编剧的费用,这么好的剧本不拍成长篇电视连续剧还真是可惜。

    我哭够了,就拉住纪风的手说:咱们走吧!霍小末站在原地眼巴巴的看着我们离去。

    韩薇和陆凌识相的先回寝室,我和纪风坐在树荫底下,纪风心疼地看着我的脸说:我保证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一定保护你,一定不会再让你一个人落单,独自面对那些欺负你的人。

    当时我的思想特别狡猾,还想着一个耳光换来纪风一个承诺,值了。

    晚上,霍小末来找我,我若无其事的和他说笑,绝口不提白天的事,打都打了,仇也报了,不提也罢。霍小末一直看着我的脸,沉默着,沉默着,终于他说:秦悦,我们在一起吧!

    我嘻嘻哈哈的说:多大个事啊,又没毁容,你不用负责,再说就我这长相,毁容等于整容啊!

    我是说真的,我们在一起吧!霍小末拉住我认真地说。

    我摇头:我有一大堆拒绝你的理由,要听吗?我怕伤你自尊。

    我只是想好好爱你!

    我可不想再挨打!

    我可以保护你!

    我不想被你那堆红粉知己当成敌人。

    我从现在开始没有红粉知己!

    你太瘦了!

    可以增肥!

    你太白了!

    可以晒黑。

    你家里没有钱!

    我可以自己赚!

    你不是纪风!我耸肩。

    霍小末颓然的看着我,我问:其实我只有这一个理由,够充分了吗?除了纪风我谁也不要。我们回去吧!

    他沉默的把我送回宿舍楼,两个人无声的对视着,半晌他才说:我不会放弃的。

    从那以后霍小末一直知寒知暖的照顾我,甚至比纪风还要关心我,但同时也一直女朋友不断,三天两头换一个,还和我说:你有男朋友,我也要有女朋友才公平。

    这是什么道理?喜欢一个人不是应该寂寞守候的吗?陆凌总结:可见这个人心性未定,对你只是一时兴趣。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这种“一时兴趣”会持续到现在。

    纪风和我分手那天晚上,他兴冲冲的跑过来说:我刚和女朋友分手了,因为你现在没有男朋友,我也要单身,这样才公平------恭喜你甩掉了那个包袱恢复单身,简直应该普天同庆,我们出去郊游庆祝吧!他边说边打电话联络陆凌、韩薇、马宁。那股喜悦的劲头让我恍惚,仿佛我真的甩掉了一个早就想丢弃的包袱,我甚至也觉得喜悦。他联合大家把我的日程排得满满的,让我疲惫、充实到没有力气去想这世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在为我建造一个没有噩耗没有悲伤的玻璃城,他就站在城门口,替我过滤掉一切不好的事情,而我只需要按照他的安排,如同一个上了发条的跳舞娃娃一般,不断的旋转就万事大吉了。可惜我不是那种天真到痴呆的女孩子,也从来都不是什么公主。我愿意假扮遗忘只是因为我自己也想逃避。

    回到卧室,韩薇的呼吸声均匀深沉,我躺到她旁边伸手抱住她。当我需要人安慰却没有人抱我、没有胸膛愿意收留我的时候,我就去抱住一个睡着的人,那种有限的温暖更能让我感动。

    一夜少眠,第二天还要去参加幼儿多媒体教学的讲座,无非说一些国外怎样,国内怎样的老话题,仿佛国外的东西全好,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

    我伸伸懒腰,开始梳妆打扮,倒也没有多精致,自从上班以后,我越来越不喜欢在脸上涂抹厚厚的面具了。上学的时候,每天有陆凌督促,紧肤水、润肤霜、隔离霜、眼影、腮红,十几样化妆品一一涂抹在脸上,然后到外面招摇过市。毕业之后,每天要面对很多事情很多压力,渐渐得连那份臭美和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好一些的闲情逸致都没有了。我在脸上擦了一层防晒补水美白的润肤露,淡淡的涂了一层曼秀雷敦润唇膏,便算大功告成。

    一直以来在我眼中只有美女和丑女,从来没有想过女人还可以有可爱、妩媚、恬静、气质、韵味等说法,我从不把自己当作美女,却没有想到现在我也可以用女人味来雕琢自己!穿了这样一身小女人十足的衣服,自然不能带那个白色的大包了,陆凌帮我搭配了一款金属色的小包,长长的斜挎在肩膀上的银色包链,看起来珠光宝气,只是,包里实在装不了什么东西,基本上放一个钱包一串钥匙,就已经鼓鼓囊囊了。

    公交车内的空调不断送出冷气,我坐在椅子上,一边听歌,一边看窗外飞驰而过的建筑和风景,耳朵里的耳塞缓缓地放着《aplacenearby》,车窗外的树荫和来回的车辆融合在音乐里,也都显得宁静安逸!

    到达讲座地点的时候,讲台上的教授已经开始唾沫横飞了,我选择一个不大起眼的位置坐下,反正也没有人会注意到我,我乐得塞着耳机听音乐,这种偷懒行为让我有种回到大学时代的感觉,每当秃顶老教授讲课讲到激情洋溢的时候,我就带上耳机,微微低下头,用长发挡住耳朵,一边看自己喜欢的小说,一边听音乐,时间和乐趣仿佛都是偷来的。

    如此快活的过了大半天,忽然觉得自己多少还是有些优越感的,至少我还有寒暑假,不像韩薇、霍小末,要一直工作,即便过年也只有7天假期。

    回到家里,韩薇还没有回来,卧室的门虚掩着,我顺着门缝看进去,被子果然没叠,乱七八糟,和衣物一起堆放在床上,床脚下七八双鞋横七竖八的倒着,若不是我了解韩薇,差点以为屋子被小偷无情的翻过!

    我放些轻音乐,独自跪在地上擦地板,一边轻轻地哼着歌。

    屋子里忽然传来一阵浓郁的咖啡香气,我猛然抬起头,忽然有种忘记自己在哪里的恍惚。

    我想起学青小区那片小小的空间,摆放一张双人床和一个书柜,便再没有了多余的地方,纪风刚刚找到外企的工作,直到深夜还要光着脚坐在床上写程序,喝许多的咖啡,抽许多的烟。到了周末也没有时间陪我多说一句话,穿着半旧的白衬衫和发白的牛仔裤,敲动键盘,房间里总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雀巢咖啡的香味和淡淡的烟味。

    室内的光线很好,微风吹进来,翻动着桌面上的书本。我闲着无聊,就一个人坐在阳台的大藤椅上看小说。书页翻动的细碎声音和着窗外此起彼伏的蝉鸣,让纪风的意识渐渐变得糊涂,手上正写着的程序忽然不知道要怎样继续写下去,他向后躺在床上,没用半分钟,就进入梦乡,我生怕他着凉,为他盖上薄薄的床单,亲吻他的额头,依偎在他身旁。

    咖啡的香气依然似有似无的飘过来,我忙站起身,慌乱地打开房间内的每一扇门,然后摇头,觉得自己荒唐,门锁忽然卡擦一声,我的心立刻提到嗓子眼,是不是纪风下班回来了?他会推开门对我笑说:亲爱的,快来让我抱一抱!

    我便会像小燕子一样张开双臂开心的扑过去,他在耳边说:抱着你,无论我有多大的烦恼,都烟消云散了!

    我冲到门边,猛然打开门,韩薇和陆凌被吓了一跳,怔怔的看着我,浓浓的失落让我提不起精神,我掩饰着说:你们回来了!

    陆凌诧异的看着我,我才忽然惊觉自己的脸上有泪,韩薇大咧咧的坐到沙发上,唉声叹气抱怨自己生不逢时,老畜牲如何如何没人性,我偷偷抹眼睛,陆凌心照不宣的笑笑,拿着手中的蔬菜去厨房,边洗手边说:本姑奶奶在家从来不进厨房,今天破例给你们露一手。

    我明白那些菜本来是买回来要我做的,陆凌发现我的情绪不对,才临时改了主意。我走到厨房门口,依靠着门框看她,微微卷曲的长发披在肩膀上,随着低头、抬头、扭头的动作轻柔的滑动着,她打开煤气灶,把油放到锅里热着,再把切好的蔬菜扔进锅里,偶尔一回头,冲着我微微的笑,复又低下头,肩膀上的一缕头发轻轻的滑落,她伸手,把那缕头发轻柔的别在耳后,露出小巧玲珑的耳朵,脖颈、脸颊处柔嫩的皮肤在逆着光的角度看起来比最精巧的陶瓷还要细腻光滑,仿佛散发着细密柔亮的光。

    陆凌的手艺着实不错,一些简简单单的家常菜吃得我和韩薇格外满足,韩薇感慨:若是有你每天给我做饭,我也就不会总惦记着吃肉了,这些菜,比肉更能满足我的生理和心理!

    我和陆凌相视一笑,端着残羹剩饭到厨房,陆凌拎着自己的衣服闻了闻,皱皱眉头:油烟的味道无论用多少洗衣粉,多少香水,都无法去掉,简直根深蒂固!所以少女总是用洗衣粉的味道、青草般肥皂的味道让男人怦然心动!

    韩薇探头:既然这衣服有了油烟味,你就把它送给我吧!

    陆凌当即就把衣服脱了下来,穿着紫色的内衣,姣好的身材让韩薇羡慕极了,陆凌道:总要给我找件衣服穿啊,我倒不介意就这样出去,只怕马宁会崩溃!

    韩薇忙去找了件很旧的白衬衫,陆凌套上,给衣襟系了个结,又干净洒脱起来,人们常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大部分女人都靠各种各样的衣服来让自己显得优雅精致,陆凌却例外,无论多么便宜、多么简陋的面料、多么陈旧的样式,穿到她身上,都能穿出时尚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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